为加强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
四、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氧室操作保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
五、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六、医用中心供氧需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登记。
七、中心供氧室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
八、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下班前关好电源、门窗等,做好防盗、防毒、防酸、防爆等工作。
九、定期测试报警系统工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一级箱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排输出氧气压力,如有超压或欠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